閑星詩社 › 唐 › 元結 › 二風詩:治風詩五篇:至理 二風詩:治風詩五篇:至理 唐 · 元結 · 其他 (古有理王,能守清一以致無刑,故為《至理》之詩一章三韻十二句)理何為兮,系修文德。加之清一,莫不順則。意彼刑法,嗚呼嗚呼!人不斯察。 ← 二風詩:治風詩五篇:至正 二風詩:亂風詩五篇:至荒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