闲星诗社 › 唐 › 元结 › 二风诗:治风诗五篇:至理 二风诗:治风诗五篇:至理 唐 · 元结 · 其他 (古有理王,能守清一以致无刑,故为《至理》之诗一章三韵十二句)理何为兮,系修文德。加之清一,莫不顺则。意彼刑法,呜呼呜呼!人不斯察。 ← 二风诗:治风诗五篇:至正 二风诗:乱风诗五篇:至荒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