閑星詩社 › 唐 › 文同 › 書平泉草木記後二首 其一 書平泉草木記後二首 其一 唐 · 文同 · 五言律詩 衛公當國日,力與天地均。平泉植草木,取盡四方春。海嶽欲必得,亦能役鬼神。可笑身未冷,已聞屬他人。 ← 秋興二首 其二 書平泉草木記後二首 其二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