闲星诗社 › 唐 › 文同 › 书平泉草木记后二首 其一 书平泉草木记后二首 其一 唐 · 文同 · 五言律诗 卫公当国日,力与天地均。平泉植草木,取尽四方春。海岳欲必得,亦能役鬼神。可笑身未冷,已闻属他人。 ← 秋兴二首 其二 书平泉草木记后二首 其二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