閑星詩社 › 唐 › 陽枋 › 挽心友李應之判縣 其二 挽心友李應之判縣 其二 唐 · 陽枋 · 七言律詩 妙歲麟經得興微,名成四十壯心違。半生於德歸門駟,一節夷清在首薇。古禮事親輪月曉,新詩易簀片雲飛。九京他日如堪作,見說非公誰與歸。 ← 挽心友李應之判縣 其一 和郭廣文喜雨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