閑星詩社 › 唐 › 陽枋 › 挽心友李應之判縣 其一 挽心友李應之判縣 其一 唐 · 陽枋 · 七言律詩 書劍追隨徧蜀西,歸來窗月聽朝雞。相期歲晚林中約,忍見佳城石上題。錦里人稀煙冉冉,橫川路迥草萋萋。黔南愧我催瓜戍,淚落巴山望欲迷。 ← 曹都統詩 挽心友李應之判縣 其二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