閑星詩社 › 唐 › 孫應時 › 送胡婿晉遠赴嘉興酒官 其二 送胡婿晉遠赴嘉興酒官 其二 唐 · 孫應時 · 五言律詩 名世非科目,傳家豈搢紳。紛紛一炊夢,鼎鼎百年身。看取無窮事,何如不朽人。侯翁雖齟齬,此話故情親。 ← 送胡婿晉遠赴嘉興酒官 其一 挽南康冷知軍 其一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