闲星诗社 › 唐 › 孙应时 › 送胡婿晋远赴嘉兴酒官 其二 送胡婿晋远赴嘉兴酒官 其二 唐 · 孙应时 · 五言律诗 名世非科目,传家岂搢绅。纷纷一炊梦,鼎鼎百年身。看取无穷事,何如不朽人。侯翁虽龃龉,此话故情亲。 ← 送胡婿晋远赴嘉兴酒官 其一 挽南康冷知军 其一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