閑星詩社 › 唐 › 曾豐 › 乙丑十一月十一日決獄次日迎帥舟中賦二詩首呈吳司理 其二 乙丑十一月十一日決獄次日迎帥舟中賦二詩首呈吳司理 其二 唐 · 曾豐 · 五言律詩 年老未歸老,旬休那得休。將迎金屋客,方便石門遊。白浪海之怒,玄雲天也愁。詩情不關性,正爾自夷猶。 ← 乙丑十一月十一日決獄次日迎帥舟中賦二詩首呈吳司理 其一 復用前韻呈黃教授 其一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