闲星诗社 › 唐 › 曾丰 › 乙丑十一月十一日决狱次日迎帅舟中赋二诗首呈吴司理 其二 乙丑十一月十一日决狱次日迎帅舟中赋二诗首呈吴司理 其二 唐 · 曾丰 · 五言律诗 年老未归老,旬休那得休。将迎金屋客,方便石门游。白浪海之怒,玄云天也愁。诗情不关性,正尔自夷犹。 ← 乙丑十一月十一日决狱次日迎帅舟中赋二诗首呈吴司理 其一 复用前韵呈黄教授 其一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