閑星詩社 › 唐 › 宋祁 › 伯逢欲予買一田墅因成自訟 伯逢欲予買一田墅因成自訟 唐 · 宋祁 · 五言律詩 予從大夫後,祿乃二千餘。簪筆論何事,藏山著底書。病教年事早,拙使宦情疏。合治菟裘未,蝸牛尚有廬。 ← 得伯逢書 西園晚眺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