閑星詩社 › 唐 › 郎士元 › 送元詵還丹陽別業 送元詵還丹陽別業 唐 · 郎士元 · 五言律詩 已知成傲吏,複見解朝衣。應向丹陽郭,秋山獨掩扉。草堂連古寺,江日動晴暉。一別滄洲遠,蘭橈幾歲歸。 ← 盩厔縣鄭礒宅送錢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