閑星詩社 › 唐 › 李新 › 贈翟提刑 其二 贈翟提刑 其二 唐 · 李新 · 七言律詩 虯龍金璧走天閽,下有高陵幾代孫。賦擲玉聲那問價,筆生春意自無痕。尚書補去由高第,廷尉除歸不署門。元圃長生新釀熟,一庭椿露滴黃昏。 ← 贈翟提刑 其一 呈恩主戶部郎中 其一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