闲星诗社 › 唐 › 李新 › 赠翟提刑 其二 赠翟提刑 其二 唐 · 李新 · 七言律诗 虬龙金璧走天阍,下有高陵几代孙。赋掷玉声那问价,笔生春意自无痕。尚书补去由高第,廷尉除归不署门。元圃长生新酿熟,一庭椿露滴黄昏。 ← 赠翟提刑 其一 呈恩主户部郎中 其一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