寄潭州何正臣君表待制二首 其一

唐 · 馮山 · 七言律詩

繡指初從劍外還,文章開府冠羣仙。

忽聞五管傳邊警,又出三湘領使權。

偃息湖山非久計,翺翔鴻鵠待殊遷。

不同宣室因循召,臺輔明時屬少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