閑星詩社 › 唐 › 黃庚 › 寄峽山胡府判 寄峽山胡府判 唐 · 黃庚 · 七言律詩 鑑湖狂客又西湖,筆硯生涯計已迂。五斗自慚腰不折,四方安得口能餬。家山迢遞鄉心遠,燈火淒涼客影孤。莫誤風前看落雁,尺書還肯寄來無。 ← 舟行送王琴所之澉州 送姜仕可去館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