閑星詩社 › 唐 › 方回 › 重至秀山售屋將歸十首 其四 重至秀山售屋將歸十首 其四 唐 · 方回 · 五言律詩 全家先去盡,父老莫依依。故是猶相愛,其如自合歸。亂山回醉眼,急雨迫寒衣。不用空惆悵,初來計已非。 ← 重至秀山售屋將歸十首 其三 重至秀山售屋將歸十首 其五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