閑星詩社 › 唐 › 胡仲弓 › 送謝刑部使君赴召 其二 送謝刑部使君赴召 其二 唐 · 胡仲弓 · 七言律詩 中和報政二年間,五馬朝天不可攀。南國願留申伯住,東山催起謝公還。銀鈎鐵畫輝棠蔭,玉鑑冰壺照筍斑。名在御屏推課最,前途重見璽書頒。 ← 送謝刑部使君赴召 其一 泛湖晚歸式之有詩見寄因次其韻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