閑星詩社 › 唐 › 李曾伯 › 淡滄陳校勘以詩稿求序答之 其二 淡滄陳校勘以詩稿求序答之 其二 唐 · 李曾伯 · 五言律詩 先生杖屨所,童子釣遊曾。遺我奇哉作,非吾耄矣能。柳凋懷故老,梅小類新朋。喚醒黃粱夢,書幃二尺燈。 ← 淡滄陳校勘以詩稿求序答之 其一 丁巳到宜興墳庵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