闲星诗社 › 唐 › 李曾伯 › 淡沧陈校勘以诗稿求序答之 其二 淡沧陈校勘以诗稿求序答之 其二 唐 · 李曾伯 · 五言律诗 先生杖屦所,童子钓游曾。遗我奇哉作,非吾耄矣能。柳凋怀故老,梅小类新朋。唤醒黄粱梦,书帏二尺灯。 ← 淡沧陈校勘以诗稿求序答之 其一 丁巳到宜兴坟庵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