閑星詩社 › 唐 › 李曾伯 › 挽虞滄江提刑 其三 挽虞滄江提刑 其三 唐 · 李曾伯 · 五言律詩 自得滄江勝,歸來伴鶴龜。晚年尤好易,暇日且論詩。欲問更生佛,非關二豎醫。諸生毋拭袂,公訓有餘師。 ← 挽虞滄江提刑 其二 挽龔致政 其一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