閑星詩社 › 唐 › 方岳 › 郡宅舊有飛泉湮廢不治予接竹重理之 郡宅舊有飛泉湮廢不治予接竹重理之 唐 · 方岳 · 七言律詩 竹泉重理舊潺湲,能費亭前玉幾竿。雲臥半簷晴亦雨,雪飛六月午猶寒。野人久有煙霞癖,官屋何如天地寬。白傅極知兒戲耳,一生水石作奇觀。 ← 僧至 送史子貫歸覲且迎婦也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