閑星詩社 › 唐 › 方岳 › 次韻鄭僉判 其三 次韻鄭僉判 其三 唐 · 方岳 · 七言律詩 漁村留得舊蓑衣,鷺侶鷗朋共斷磯。衰髮三千餘丈白,倦遊五十二年非。清風明月天四壁,老木蒼藤草半扉。寂寞相從交有道,驪駒未可遽言歸。 ← 次韻鄭僉判 其二 次韻鄭僉判 其四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