閑星詩社 › 唐 › 林希逸 › 送徐諮議總管 其二 送徐諮議總管 其二 唐 · 林希逸 · 五言律詩 括要翁精訓,君於翁又賢。吟工如射巧,稿富已刊傳。資格宜分竹,功名早著鞭。從軍詩更好,因雁寄溪邊。 ← 送徐諮議總管 其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