闲星诗社 › 唐 › 林希逸 › 送徐咨议总管 其二 送徐咨议总管 其二 唐 · 林希逸 · 五言律诗 括要翁精训,君于翁又贤。吟工如射巧,稿富已刊传。资格宜分竹,功名早著鞭。从军诗更好,因雁寄溪边。 ← 送徐咨议总管 其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