閑星詩社 › 唐 › 李覯 › 送侯殿直之官吉州 送侯殿直之官吉州 唐 · 李覯 · 七言律詩 待詔何年別玉堂,筆端渾欲繼鐘王。官資未出風塵外,蹤跡曾親日月光。扶老只今非遠道,薦能從此有封章。廬陵若要高文寫,爭得滁州在故鄉。 ← 閩中歲暮 偶題饒秀才谿光亭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