閑星詩社 › 唐 › 劉克莊 › 甲辰書事二首 其二 甲辰書事二首 其二 唐 · 劉克莊 · 七言律詩 往昔曼卿曾奪敕,後來同甫竟成名。草茅匹士謀身拙,槐棘諸公議法平。囚服若爲探禹穴,明時定不血秦坑。何當拜舞雞竿了,沽酒刲羊與壓驚。 ← 甲辰書事二首 其一 再和 其一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