闲星诗社 › 唐 › 刘克庄 › 甲辰书事二首 其二 甲辰书事二首 其二 唐 · 刘克庄 · 七言律诗 往昔曼卿曾夺敕,后来同甫竟成名。草茅匹士谋身拙,槐棘诸公议法平。囚服若为探禹穴,明时定不血秦坑。何当拜舞鸡竿了,沽酒刲羊与压惊。 ← 甲辰书事二首 其一 再和 其一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