閑星詩社 › 其他 › 佚名 › 水爲至污之所會歸,火爲至污之所不到 水爲至污之所會歸,火爲至污之所不到 其他 · 佚名 · 其他 水爲至污之所會歸,火爲至污之所不到。若變不潔爲至潔,則水火皆然。 ← 觀手中便面,足以知其人之雅俗,足以識其人之交遊 貌有醜而可觀者,有雖不醜而不足觀者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