閑星詩社 › 唐 › 姜夔 › 送王簡卿歸天台二首 其二 送王簡卿歸天台二首 其二 唐 · 姜夔 · 五言律詩 讎書雖不願,治粟亦何爲。夜月同遊處,春潮獨往時。無心資造化,任運有成虧。護冷加餐食,幽居且自怡。 ← 送王簡卿歸天台二首 其一 菖蒲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