闲星诗社 › 唐 › 姜夔 › 送王简卿归天台二首 其二 送王简卿归天台二首 其二 唐 · 姜夔 · 五言律诗 雠书虽不愿,治粟亦何为。夜月同游处,春潮独往时。无心资造化,任运有成亏。护冷加餐食,幽居且自怡。 ← 送王简卿归天台二首 其一 菖蒲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