閑星詩社 › 唐 › 孫應時 › 挽吳給事芾 其三 挽吳給事芾 其三 唐 · 孫應時 · 五言律詩 里社湖山勝,歸休十四年。千鍾窮燕賞,雙劍去聯翩。家有遺經盛,名今太史傳。欺心儻容髮,天豈許公全。 ← 挽吳給事芾 其二 挽吳給事芾 其四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