閑星詩社 › 唐 › 歐陽修 › 送丁元珍峽州判官 送丁元珍峽州判官 唐 · 歐陽修 · 五言律詩 爲客久南方,西遊更異鄉。江通蜀國遠,山閉楚祠荒。油幕無軍事,清猿斷客腸。惟應陪主諾,不費日飛觴。 ← 鄭十一先輩赴四明幕 送楚建中潁州法曹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