閑星詩社 › 唐 › 王十朋 › 子長攜具至溪口復用前韻 子長攜具至溪口復用前韻 唐 · 王十朋 · 五言律詩 有客雙蓬鬢,歸從灧澦西。符分三竹使,地見兩梅溪。舟遇先逢李,盃行酒到齊。他年石橋路,歸去手應攜。 ← 池陽阻風留十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