闲星诗社 › 唐 › 王十朋 › 子长携具至溪口复用前韵 子长携具至溪口复用前韵 唐 · 王十朋 · 五言律诗 有客双蓬鬓,归从滟滪西。符分三竹使,地见两梅溪。舟遇先逢李,杯行酒到齐。他年石桥路,归去手应携。 ← 池阳阻风留十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