闲星诗社 › 元 › 无名氏《张协状元》 › 同前 同前 元 · 无名氏《张协状元》 · 元曲 吾乃赫王相公,今判梓州郡。贫女身上狼狈,我女近才丧亡,脸儿相类恁精神。夫人要为养女,汝若故生阻节,堂后官,缚在马前别有施行! ← 同前 鹅鸭满渡船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