闲星诗社 › 唐 › 司马光 › 送王彦臣同年通判亳州 送王彦臣同年通判亳州 唐 · 司马光 · 五言律诗 先朝御六飞,亲谒濑乡祠。牛酒当时惠,衣冠此日思。仙踪丹有灶,天瑞桧生枝。圣主怜耆旧,题舆得吏师。 ← 送王瓘同年河南府司录 正月二十四日夜雪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