闲星诗社 › 唐 › 司马光 › 送王瓘同年河南府司录 送王瓘同年河南府司录 唐 · 司马光 · 五言律诗 彩服昔为儿,随亲宦洛师。至今余梦想,常记旧游嬉。佐史头应白,书楼树已欹。闻君行有日,使我泪交颐。 ← 送龚章判官之衞州 送王彦臣同年通判亳州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