闲星诗社 › 唐 › 文同 › 送张朴翁归盩厔 其二 送张朴翁归盩厔 其二 唐 · 文同 · 五言律诗 山曲水曲处,其间皆美田。夫君别桑梓,此地卜林泉。壮岁可立事,明时方尚贤。何当再就诏,便忍说终焉。 ← 送张朴翁归盩厔 其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