闲星诗社 › 唐 › 项安世 › 送虞司理赴官辰州二首 其二 送虞司理赴官辰州二首 其二 唐 · 项安世 · 五言律诗 当年有虞氏,初作理官名。正以蛮兼寇,须烦允与明。云孙今筮仕,溪子正称兵。淑问端能继,淮夷不足平。 ← 送虞司理赴官辰州二首 其一 次韵胡抚干再雪诗每句寓再字仍用汝阴诗禁 其一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