閑星詩社 › 唐 › 張蠙 › 贈南昌宰 贈南昌宰 唐 · 張蠙 · 七言律詩 假邑邀真邑命分,明庭元有至公存。每鋤奸弊同荊棘,唯撫孤惸似子孫。折獄不曾偏下筆,靈襟長是大開門。新銜便合兼朱紱,應待蒼生更舉論。 ← 贈江都鄭明府 贈丘衙推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