閑星詩社 › 唐 › 李綱 › 寓鬱林著易傳有感 其二 寓鬱林著易傳有感 其二 唐 · 李綱 · 七言律詩 羲文作易仲尼傳,究極陰陽本自然。妙理欲求須得象,至言已契可忘筌。絕編何啻須三過,知命從今加數年。歎息時無邵康節,數該今古與誰研。 ← 寓鬱林著易傳有感 其一 次雷州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