閑星詩社 › 唐 › 李正民 › 將之海鹽留別和叔 其一 將之海鹽留別和叔 其一 唐 · 李正民 · 七言律詩 閒官贏得自由身,且逐漁鹽滄海濱。老去心情尤惜別,亂餘宗黨喜相親。向平兒女催婚嫁,陶令田園翳棘榛。擾擾浮生須有後,不應迢遞爲鱸蓴。 ← 別邦求 將之海鹽留別和叔 其二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