閑星詩社 › 唐 › 汪藻 › 起居方舍人輓詩二首 其一 起居方舍人輓詩二首 其一 唐 · 汪藻 · 五言律詩 漢殿臚傳處,回頭四十春。共嗟香案吏,歸作釣臺人。意氣林泉老,名聲日月新。賈生方擬召,鵩鳥在承塵。 ← 悼往二首 其二 起居方舍人輓詩二首 其二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