閑星詩社 › 唐 › 王安中 › 用大名諸公唱和韻送別少逸 其三 用大名諸公唱和韻送別少逸 其三 唐 · 王安中 · 五言律詩 當仁語卒吐,仗義身不謀。所賢我者遠,甚薄物之尤。不荘醉麴櫱,欲收醉鄉侯。微辭致責備,近頗學春秋。 ← 用大名諸公唱和韻送別少逸 其二 用大名諸公唱和韻送別少逸 其四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