閑星詩社 › 唐 › 洪炎 › 公實再賦枇杷次韻二首 其二 公實再賦枇杷次韻二首 其二 唐 · 洪炎 · 五言律詩 醽醁尊中酒,枇杷雲外林。甘餐千顆盡,軟語一杯深。老境宜扶杖,交情得斷金。遺民伐荻去,真處即吾心。 ← 公實再賦枇杷次韻二首 其一 公實作暴雨詩次其韻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