閑星詩社 › 唐 › 華鎮 › 用韻贈陳縣丞 用韻贈陳縣丞 唐 · 華鎮 · 七言律詩 明明真理與時紛,曾把清心仔細論。百慮已知歸妙道,一塵無復寄靈根。時來或可紆藍綬,興盡還思杜席門。異日儻能追逸駕,相忘不必近林園。 ← 項王廟 湖南運使程大卿壽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