閑星詩社 › 唐 › 韋驤 › 又次前韻答所和詩 又次前韻答所和詩 唐 · 韋驤 · 七言律詩 裁句清如李謫仙,揮毫放浪近張顛。偶於貢部同官責,更向詩壇擅將權。戲筆謾追丹桂舊,報言還愧木瓜篇。一樽何處偕吟嘯,浩興猶堪逐少年。 ← 戲呈吳伯固同年 和久中春風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