閑星詩社 › 唐 › 司馬光 › 送何萬下第歸蜀 其一 送何萬下第歸蜀 其一 唐 · 司馬光 · 五言律詩 十上終無就,才高定復論。清時守儒術,白首在丘園。遠樹隱殘日,孤煙生暮村。揚鞭萬裏去,幾許不銷魂。 ← 和李殿丞倉中對菊 其三 送何萬下第歸蜀 其二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