閑星詩社 › 唐 › 戴復古 › 吉州李伯高會判送鹽蠘子魚比海味之珍者未免爲鱸魚動歸興 吉州李伯高會判送鹽蠘子魚比海味之珍者未免爲鱸魚動歸興 唐 · 戴復古 · 七言律詩 每思鄉味必流涎,一物何能到我前。怒奮兩螯眸烱烱,飽吞三印腹便便。形模突出鹽池底,風味橫生海嶠邊。合爲蓴鱸動歸興,久拋東浦釣魚船。 ← 汪見可教授約諸丈鳳山酌別 癸巳端午呈李伯高 →